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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儀博士紀念講座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前稱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於 2026 年 6 月 27 日上午在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舉辦潘慧儀博士紀念講座:分別由湛樹基律師、副教授和姚君源大律師演講「在人工智能時代的判決書翻譯」,梁定邦博士、資深大律師演講「人工智能能否取代人」,及由李大拔教授和湯嘉偉博士、海外註冊律師演講「調解於輕微醫療事故中的應用」。 本次演講講者均為香港社會知名人士,是香港法律及法律翻譯界翹楚,通過演講探討在人工智能時代人工智能對人的影響,人工智能在香港判決書翻譯中的作用和限制,和推進以人和自决的調解方式解決香港輕微醫療事故中的爭議。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講座詳情: 日期 : 2026 年 6 月 27 日(星期六) 地點 : 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 – 香港中環金融街八號 國際金融中心二期 57 樓 5708-5710 […]誤譯 | Mistranslation
HONG KONG INSTITUTE OF LEGAL TRANSLATION LIMITED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有限公司 劉傑雄 2025年9月21日 Website: http://www.hkilt.com 香港法律翻譯的法律規範 普通法 在 Rex v Kwok Leung & Others (1909) 4 HKLR 161 […]粗俗及冒犯性語言翻譯 | Translation of Foul and Offensive Languag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LEGAL TRANSLATION LIMITED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有限公司 劉傑雄 2025年8月18日 Website: http://www.hkilt.com 粗俗及冒犯性語言翻譯 在香港雙語司法環境下,粗俗與冒犯性語言的翻譯並非簡單的詞對詞替換,而是關乎當事人程序權利能否得到切實保障、法庭裁判是否公正執行的關鍵環節。無論是在誹謗訴訟中對原語作品中冒犯性用詞的精確呈現,還是在刑事審訊中對當事人口頭謾駡的忠實記錄,譯者既要傳達原文的侮辱強度,也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審判慣例,以免“翻譯”本身成為誤導法官或陪審團的隱患。本文將結合香港現行的語文使用與舉證規則,以及若干具代表性的判例,解析粗俗語言法律翻譯中的制度依據與實務挑戰,並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雙語平等與舉證規則 香港《法定語文條例》第3條確立英、中文為法定語言地位平等;而《高等法院民事程序( 採用語文) 規則》第4條和《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採用語文)規則》第3條更授權法院命令當事人將訴訟文件翻譯成另一法定語言。與此同時,《證據條例》第27條規定,獲委任翻譯員的譯文在舉證時擁有準確性推定效力,可為涉外語言材料的提交提供便利,但法院仍可傳訊譯者就譯文內容作進一步核證。在此制度框架下,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程序,當事人均可仰賴經核證的譯文,以滿足語言平等和舉證效率的雙重要求。 二、誹謗訴訟中用詞翻譯的精准性 在誹謗案中, 確定原告人基於其主張的確切用詞是至關重要的,詞語表達的形式與意義[1]同等重要。原告須將涉諷刺、污蔑之關鍵詞以準確形式逐字摘錄於訴狀中;若原詞為外文,則要在英文訴狀中對其精確翻譯[2]。在Ki Ming Po v. Yeung Wai […]主題演講:「證供翻譯與文化差異」、 「左右為難: 淺談如何處理法例中英文本出現歧義的問題」及 「在人工智能時代雙語法律實踐問題及前景」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於2025年7月5日在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舉辦講座:分別由潘慧儀博士演講「證供翻譯與文化差異」,及由梁定邦博士、資深大律師演講「人工智能與法律語言」,及由湛樹基副教授演講「左右為難: 淺談如何處理法例中英文本出現歧義的問題」。 本次演講講者均為香港社會知名人士,是香港法律及法律翻譯界翹楚,一直以來對香港雙語法制貢獻良多,通過演講探討在人工智能時代人工智能對香港法律語言的影響,人工智能在證供翻譯中的作用和限制,和香港法例中英文本出現歧義的問題時如何處理。 香港法律暨翻譯學會講座詳情: 日期 : 2025 年 7 月5 日(星期六) 地點 : 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 – 香港中環金融街八號 國際金融中心二期57樓5708-5710室 語言: 粤語 活動詳情: 主持:潘慧儀 博士 開幕致辭嘉賓:陳弘毅 教授 […]香港的預設醫療指示簡介
ROBINSONS, LAWYERS 羅本信律師行 香港的預設醫療指示簡介 2025 年 3 月 「預設醫療指示」的定義 根據香港《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 》 ( Advance Decision on Life- sustaining Treatment Ordinance)(以下簡稱「條例」)第 2(1) 條的釋義,「預設 醫 療 指 示 […]Establishing a Chinese legal terminology database for the three jurisdictions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Written in Chinese)
(一)引言 “法域” 是指具有相對獨立的一套法律制度和司法權的地理區域。我國粵港澳大灣區存在內地法域、香港法域和澳門法域等三個法域。廣東省實行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香港地區由於政治、歷史、地理和經濟等方面的原因,香港地區的法律屬於英美的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澳門地區同樣由於歷史原因,其實行的法律則屬於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可以預見,在現行的“一國兩制”框架下,我國粵港澳大灣區將呈現三個法域並存的局面。 “術語”是指在一個專門領域中表示相對單一概念的專門用語或表達(可以是詞、短語),法律術語就是指在法律領域中表示相對單一法律概念的專門用語或表達。 我國內地法律結合我國國情和制度,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其採用成文法,其法律術語為中文;香港的法律沿用英國普通法,所以其法律原由拉丁文、法文、英文寫成,後把它們的成文法(包括法律術語)翻譯成中文;澳門沿用葡國法律,用葡文寫成,後把葡文法規(包括法律術語)翻譯成中文。 粵港澳大灣區三個法域的法律術語,雖同為中文,有些表面上相同或相似,但意義不同,或有些意義相同或相似,但用不同的中文。 現今粵港澳大灣區記憶體在內地、香港地區和澳門地區三個法域,且彼此間商貿往來頻繁。我國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等等宏大發展計畫,由此可見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升級,經貿往來高度發展。來自三個法域的商貿主體和民眾在大灣區內進行經濟活動時,碰到上述法律術語混亂問題,若沒有受過法律訓練,則很容易望文生義,產生誤解,因而做出錯誤的商業決定,甚至引發法律爭議,將可能影響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和協同推進。在此背景下,三個法域的法律術語譯名混亂問題是否需要進行規範化或標準化變得必要。 (二)中文法律術語的規範化工作 (1) 內地法域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法規譯審和外事司於1998年聯合編寫並出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漢英對照詞語手冊》(中國法制出版社,以下簡稱《詞語手冊》),後又在2005年編印了《法規譯審常用句式手冊》(內部交流用,未正式出版,以下簡稱《句式手冊》)。2007年9月25日,內地的法律術語標準化工作全面啟動,標誌性事件是法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正式成立。此後,法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曾於同年l2月18日召開工作會議,討論並形成工作方案,對時間、進度和程序步驟作出了安排。但因種種原因,迄今尚未見該委員會公佈任何經審定的法學名詞表。[①] 內地雖未見有關法律術語譯名統一與規範化的立法文件,但國務院辦公廳在2003年曾頒佈“關於做好行政法規英文正式譯本翻譯審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10號),對行政法規的英譯提出了新的要求。民間的類似工作除上述法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展開的工作外,還有一個龐大的資料庫——“北大法律資訊網”(www.chinalawinfo.com),它提供海量的資訊,包括中央法規司法解釋、高法公報案例、條文釋義、地方法規規章、裁判文書精選、法律文書樣式、中外條約、經典案例評析、法學教程、立法背景資料、外國與國際法律、仲裁裁決與案例、法學文獻、香港法律法規庫、澳門法律法規庫等眾多資料庫。讀者只需選中其中的資料庫,即可對各法域法律、法規所使用的法律術語進行全面瞭解與對比研究;對內地法規英譯本有需要的,也可通過該網站獲得。 此外,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於2009年確立資助《法律術語譯名統一與規範化研究》項目,屈文生利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對這一領域進行研究,寫成《從詞典出發——法律術語譯名統一與規範化的翻譯史研究》[②],該書為目前這一領域唯一的學術專著。 […]14th Annual General Meeting
Notice of the 14th Annual General Meeting HONG KONG INSTITUTE OF LEGAL TRANSLATION LIMITED 香港法律翻譯學會有限公司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HAT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of the […](29 June 2024) Seminar
Date: 29 June 2024 Location: South China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Rooms 5708-5710, 57th Floor, Phase 2,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 8 Finance Street, […]Training Workshop II & Book Signing
Training Workshop II & Book Signing Legal Training Workshop II & Book Signing (1.5 CPD Points) Title : Duty and Technique in Judgment Writing II Date : 20 […]Tea Gathering
Tea Gathering Our tea gathering to be held from 2:30 to 5:30 pm on 25 June, 2016 at Peace Café, Tsimshatsui. The guest speaker is Ms Jani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