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譯課程
自1997年以來,香港社會政治環境的改變觸發了香港政府在建立雙語法律語言體系的變革,將中文植入英文法律語言系統。作為一個國際化大都市,無論在公共法律服務還是私人法律服務方面,香港極需要專業的法律翻譯從業人員。
法律翻譯課程的教學,以培養學生的法律寫作、法律翻譯以及雙語起草法律文書等方面的專業技能為目標。在順利完成本課程的學習後,學生應能對以下範疇的概念和原理具備深入的理解:
普通法體系
基本法
行政法
刑法
合約法
公司法及財產法
基本法
行政法
刑法
合約法
公司法及財產法
學生亦能熟練運用翻譯技巧翻譯法律文本,以應對香港在由單一語言環境向雙語語言體系轉變中所帶來的挑戰。
